工商总局核名办理条件申请
包括一些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集团公司、实业公司、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及一些无行业的企业名称,外资名称中使用中国的企业名称满足相应条件均可以申请國家工商总局登记备案,已达到该企业名称在全国范围内的字号权保护。
國家工商行政*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不含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经國家工商总局核准后,在国家局授权的企业所在地*登记注册。为了方便全国企业的名称核准。现设代理如下业务。
一,(内资)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以上的企业。如:大地广告有限公司。
2, 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类。如:大地有限公司。
3,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中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4,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报送國家工商总局核准。如:大地集团
5,无行业企业名称。如:苹果有限公司
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加中国。如: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办理国家局核名、*核名、字号引人误解、字号是红色禁词、股东信息调整、多次被驳回核名、中字头、国字头、等疑难字号!字号包含行业表述的都可办理、欢迎联系刘经理咨询办理。